去年123家央企提供1.5萬余個安置崗位 同時扶持退役軍人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
1月23日,國新辦舉行退役軍人事務部2018年工作情況及2019年工作安排發(fā)布會。退役軍人事務部辦公廳主任、新聞發(fā)言人王志明在發(fā)布會上表示,近一年來,退役軍人事務部改進安置辦法拓展安置渠道,首次將123家中央企業(yè)全覆蓋納入到年度退役士兵計劃安置單位,提供1.5萬多個崗位。
王志明介紹,截至2018年底,全國31個省(區(qū)、市)都成立了省級退役軍人事務廳(局),市、縣級以下機構組建按計劃推進,部分省份成立了省市縣鄉(xiāng)村五級服務機構,貫通上下的工作體系逐步建立。王志明透露,目前,退役軍人保障法、關于加強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已經形成初稿,正在抓緊完善。
王志明介紹,近一年來,退役軍人事務部落實8萬多名軍轉干部、40多萬名退役士兵、2400名復員干部、9000多名軍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務。同時,扶持退役軍人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推動制定稅收優(yōu)惠和公益崗位保障政策。
退役軍人事務部移交安置司司長包豐宇介紹說,針對軍改期間安置任務繁重的實際,退役軍人事務部出臺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傾斜政策,概括起來主要是“四個放寬”“三個加強”。“四個放寬”,一是放寬安置地的去向條件。二是對師級職務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干部,轉業(yè)年齡由50周歲放寬到53周歲。三是選擇自主擇業(yè)安置的,職級要求由營級以上、師級以下,放寬到師級以下所有干部;軍齡由20年放寬到18年。四是在艱苦邊遠地區(qū)和特殊崗位服役滿10年的軍轉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條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駐戶口所在地的地級城市安置。
“三個加強”,一是加強接收軍轉干部的編制保障。二是加強軍轉干部的教育培訓,探索開展組織專業(yè)不對口的軍轉干部進高校進行為期一年的帶薪脫產培訓。三是加強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的待遇保障,制定政策填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的保險空白問題。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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