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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投行薪酬與項目收入直接掛鉤 注冊制下券商投行激勵機制釀變

2021-11-11 10:52:42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一則處罰公告敲響券商投行業警鐘。

近日,華福證券收到福建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存在內部控制不完善,對投資銀行類業務承做集中統一管理不夠到位;業務人員績效獎金主要與承做項目收入掛鉤,未考慮專業勝任能力、合規情況等情況。

為此,福建證監局決定對華福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這也是國內券商首次因投行薪酬激勵機制不合規而受到處罰。

這一處罰體現了新的監管思路。而在注冊制背景下,投行薪酬體制的變革或將延續。

投行激勵機制嚴監管

按福建證監局的說法,華福證券違反了《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以下簡稱《內控指引》)和《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合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其中,《內控指引》明確,證券公司不得將投資銀行類業務人員薪酬收入與其承做的項目收入直接掛鉤,應當綜合考慮其專業勝任能力、執業質量、合規情況、業務收入等各項因素。

《合規管理辦法》也有對券商投行“激勵機制”進行專門規定,表示中介機構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和內部問責機制。證券公司不得將從業人員薪酬收入與其承做或承攬的項目收入直接掛鉤,不得以業務包干等過度激勵方式開展投資銀行業務,應當在勞務合同、內部制度中明確,對存在廉潔從業違法違規行為的從業人員,可以要求其退還相關行為發生當年獎金或者停止對其實施長效激勵措施。

“過去券商有些承攬承銷項目,拉來資源的人可以拿到總收入的70%以上。這種比較激進的打法是有潛在風險的。”有北京地區資深投行人士稱,從業人員廉潔、公司內部合規只是監管規范券商投行人員薪酬的表象,更多還是旨在避免因為單純的項目激勵機制,導致從業人員為博高收入盲目地承攬項目,進而影響IPO擬上市公司的質量。

這一點在今年證監會發布的《關于注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上也有體現。其中提出,將改進投行業務內部激勵機制,“嚴禁將業務人員薪酬收入與其承做的項目收入直接掛鉤”。

“注冊制試點以來,證券公司內控水平和投行業務執業質量總體有所提升,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一些證券公司尚未真正具備與注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內部控制不完善,項目遴選不審慎,核查把關不嚴格,影響上市公司質量和行業形象。”證監會機構部副主任任少雄此前即指出。

有券商合規人員即表示,證券公司與投行團隊之間存在一定的類承包關系,項目高額回報與過度激勵及導致忽視風險。而部分券商為開拓市場,會選擇人員績效與項目短期激勵直接掛鉤,缺乏有效風險績效機制,導致投行業務的績效與風險背離。

強調平臺化運作

那么在“薪酬收入與其承做的項目收入不得直接掛鉤”監管約束下,券商投行業務績效獎金應如何計算?

“多數券商已經在改革薪資機制,過去的包干制,按保薦項目拿提成再遞延發薪在多數券商中已經很少見了。目前各家券商都有復雜的考核計算方式,保薦項目應該是里面比較大的因子,執業質量也是考核的標準之一,我理解這就是投行發薪與項目間所謂的‘間接掛鉤’。”有滬上地區頭部券商投行人員表示。

有頭部券商投行人員也向記者介紹稱,其所在券商就制定了詳細的績效計算標準。具體而言,鑒于券商投行多會采用獨立的事業部或項目組架構,相關事業部或項目組為公司貢獻的整體收入會成為事業部或組內個人績效計算的依據。其次,券商內部也構建了復雜的打分機制,直屬領導、內部合規以及同事均會參與到打分工作,影響個人績效。最后疊加不同職級的差異化績效,三部分共同構成了投行人員的薪酬體系。

“項目組人員主要看項目執行,領導主要看項目開發,內部協同、合規風控也都是參考標準。另外比如在IPO項目中,項目的介紹、后續跟進、現場盡調、材料申報、持續督導都是環環相扣,涉及流程很長,分工也很細致,這一套復雜的打分標準和項目流程下,基本不會出現項目是誰承攬的,誰就能拿走絕大多數收入的情況。”該頭部券商投行人員表示。

據記者了解,目前頭部券商投行業務均在強化證券公司自身的平臺效應。

“會在績效機制上給予項目組或個人足夠的激勵,但主要還是平臺化的運作。像公司長期跟蹤的企業客戶,產生的收入不僅僅局限在投行部門,初期的股權激勵、搭建上市結構、上市后的資產管理和個人財富管理、再融資項目都需要整個公司去運作。單憑投行業務貢獻收入判斷,維度太過簡單,也沒有辦法在內部形成很好的協同。”有頭部券商投行業務相關負責人稱。

不過在采訪中,也有中小券商投行相關負責人向記者反饋,相比頭部券商協同化的運作方式,和復雜的項目流程而言,中小券商更容易被質疑投行績效與承銷項目掛鉤。

“大券商項目過手的人多,所以一般考核都比較復雜,中小券商人手相對有限,很容易就顯得某個人獲取了項目的大部分收入,我們只能去增添一些合規上的指標保證項目和績效不直接掛鉤。”該中小券商投行相關負責人表示。

關鍵詞: 投行 激勵機制 券商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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