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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布《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

2023-02-17 17:51:38來源:新華財經


【資料圖】

新華財經北京2月17日電 2月17日晚間,證監會發文稱,《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責令回購辦法》)已經2022年4月28日證監會2022年第3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責令回購辦法》規定,股票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等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已經發行并上市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采取責令回購措施,但發行人和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明顯不具備回購的能力,或者存在其他不適合采取責令回購措施情形的除外。

附件:《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

編輯:王媛媛

關鍵詞: 實施辦法 發行上市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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