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未及時披露累計訴訟金額,全筑股份及時任董秘收到上交所監管警示

2023-02-13 22:25:09來源:同花順財經


(資料圖片)

訊(記者張潔)2月13日,記者從上海證券交易所獲悉,因未及時披露上市公司累計訴訟金額,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全筑股份(603030)”)及時任董事會秘書楊漢超受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警示的措施。

公告顯示,經查明,2022年10月31日,全筑股份披露《關于累計訴訟與仲裁的公告》稱,鑒于公司持有的恒大部分應收款項未能及時回款,致使公司流動性緊張,部分供應商款項未能及時償付,以及部分恒大票據持有人行使票據追索權,導致公司被訴案件持續增加。自8月31日至公告披露日,全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累計訴訟與仲裁新增金額合計約28142.14萬元,相關涉案金額已達到公司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24.95%。2022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公告稱,經相關部門統計核實,確認上述累計訴訟金額在10月初已經超出披露標準。

據介紹,上市公司涉訴事項可能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對公司股價和投資者決策可能產生較大影響,公司應當根據相關規則,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涉訴事項的相關情況。全筑股份累計訴訟金額已于10月初達到信息披露標準,但未及時披露,直至10月31日才披露累計訴訟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楊漢超(任期2022年7月12日至今)作為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楊漢超予以監管警示。要求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并結合本決定書指出的違規事項,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并要求公司在收到本決定書后一個月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提交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簽字確認的整改報告。

關鍵詞: 全筑股份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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