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乘用車置換新能源小客車最高補貼1萬元

2023-03-21 18:45:07來源:新華財經(jīng)


【資料圖】

新華財經(jīng)北京3月21日電 據(jù)北京市商務局3月21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的部署要求,優(yōu)化北京市汽車結(jié)構(gòu),促進汽車消費增長,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經(jīng)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七部門,共同制定了2023年《北京市關于鼓勵汽車更新?lián)Q代消費的方案》。

《方案》涵蓋六方面補貼相關事項。主要包括政府補貼對象條件及標準、辦理期限、申報材料、具體流程、職責分工、工作要求六個方面。《方案》還明確補貼適用對象。補貼對象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消費者:1.自然人車主;2.2023年3月1日0時至2023年8月31日24時期間,報廢或轉(zhuǎn)出北京市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一年以上的乘用車,在北京市汽車銷售企業(yè)新購新能源小客車(含增程式),開具北京市《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24時前完成新購新能源小客車上牌手續(xù)。

補貼方案方面,對于符合補貼條件的:1.報廢或轉(zhuǎn)出新能源小客車的,每車給予8000元補貼;2.報廢或轉(zhuǎn)出使用1-6年其他類型乘用車(非新能源)的,每車給予8000元補貼;3.報廢或轉(zhuǎn)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乘用車的,每車給予10000元補貼。

此外,《方案》明確,對騙補行為將予以處罰。任何申請人以及相關參與方不得弄虛作假,嚴禁提供虛假材料,對于騙取補貼資金行為,將追回已發(fā)放的補貼資金,并依法依規(guī)予以查處。

編輯: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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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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